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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低詐騙收害金額?平台廣告實名制明年元旦上路

數發部部長黃彥男11月13日表示,
數位平台廣告實名制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,
預計先從高風險廣告客戶進行
廣告實名制
分不同階段進行,
例如從公眾人物的廣告、企圖投放大量廣告者開始實行。


目前所有數位平台都還沒都還沒廣告實名制,
該制度何時上路、是否可全面落實、
同時也擔心是否會影響台灣數位行銷產業,
也都是各界關注的焦點。


內容公告納管Google、LINE、Meta與TikTok等網路平台,
若有被通知刊登詐騙廣告,
應在24小時內處理並下架,
要求需落實「廣告實名制」。


平台業者沒在期限內移除被檢舉的詐騙廣告,
數發部可開罰新台幣50萬元以上、500萬以下罰鍰,
情節較為重大者,
可罰250萬元以上、2500萬元以下罰鍰
並另限期改正,
最重懲處可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,
達到封鎖網域的效果。


另外,廣告託播者、出資者若是自然人,
需在廣告揭露其居住地區以及身分證或護照中所使用的姓名;
若為法人機構,
需告知法人或機構明,
以及事務所或營業者所在的地區。


除了告知託播人資訊,
平台也須定期或不定期查驗,
確認投放內容是否符合規定,
每年至少須查驗4次,
且查驗結果須保存3年,
讓主管機關必要時可抽查或提供資料。


且為使平台有效驗證託播者身分,
數發部也提出
「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驗證身分技術及詐欺防制計畫透明度報告格式」草案
平台可透過數位簽章憑證、
快速線上身分識別(FIDO)機制與其他機制作身分驗證,
要求業者訂出詐欺防治計畫,
期望透過以上制度,
有效降低受詐騙金額。



參考來源:

參考來源一
參考來源二
參考來源三
參考來源四